需要办理居住证的人员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证的主要功能是,金融服务,公交服务,小额消费,公共服务,门禁应用,企业一证通,电子政务。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需要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的主要功能: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公交服务。可以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居住证流程:
1.办理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将居住证申领表和办理材料提交给窗口受理人员。
2.窗口受理人员审核材料。
3.窗口受理人员核对人员信息和翻拍材料。
4.拍照。
5.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发放给办理人。
6.相关委办局复审材料(非现场复审)。
7.制证中心制作居住证(非现场制作)。
8.办理人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