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6年初交了商社的最初支付1万元,说3天后交了剩馀的房费,签订了商社的买卖合同。但是,之后不需要,但是那个预付款没有下降。预约协议书上注明,如果超过预定期限,乙方没有和甲方签订商社的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21-03-02 18:03:36
问题描述:
你好!2016年初交了商社的最初支付1万元,说3天后交了剩馀的房费,签订了商社的
买卖合同。但是,之后不需要,但是那个
预付款没有下降。预约
协议书上注明,如果超过预定期限,乙方没有和甲方签订商社的买卖合同,没有支付剩馀的房费的情况下,被视为乙方违反合同,不享受以前的价格优惠,按现在的价格计算,乙方支付的预付款变成了房费。房费可以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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