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愿补足而离职,老板要付加班工资,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呢?
更新时间:2022-04-01 17:40:49
问题描述:
2011年2月28日,我去商店上班。在此期间,老板直到我怀孕三个月,即2015年6月1日才与我们签订劳动
合同。在这期间,我们在最后两天休息一天,每个月至少休息两三天。工作时间为上午10:00至21:30。每月至少工作248小时。在产假期间,老板不愿意补交社保,也没有申报足够的工资。在多次要求后,老板仍然拒绝和解,离开了。离开后,我的朋友说我们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老板不得不支付加班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起诉老板吗?如果我起诉,我可以靠加班工资生活吗?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双倍赔偿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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