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去世死亡的处理方式是由去世股东继承其股东资格,但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继承的除外。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的规定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去世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对于股东死后股东资格的处理有特殊规定,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直接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的手续是,先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股东和公司不能对股权收购达成协议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作出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退股的规定主要参见《公司法》第71条至74条的规定,大致可以归纳为:
1.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
2.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应当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的,应当优先收购,不收购视为同意。
3.出现74条规定3种情况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