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法律知识
找法网手机版
网站导航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律师说法
合同范本下载
极速咨询
提交咨询
问题库
咨询百科
一对一咨询
法律问答
法律咨询专题
民法典
知识专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视频说法
图文说法
语音说法
找法说法
当前位置:
找法网
>
诉讼保全
>
诉讼保全咨询
> 咨询详情
打架斗殴后提起诉讼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什么原因?
更新时间:2020-06-11 17:48:31
问题描述:
打架斗殴后提起诉讼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什么原因?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
181736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民事诉讼法
(2013)》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指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8〕17号)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该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争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经公证赋予强制行为效力的债权文书不具有可诉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司发通〔2000〕107号)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一)
借款合同
、借用
合同
、无财产担保的
租赁合同
;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
债权债务
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06-11 17:43:05
点赞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
150230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继承人
继承权
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020-06-11 17:44:35
点赞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
154750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贷款行会依法向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
担保合同
(抵押或
质押合同
)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
拍卖
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2020-06-11 17:47:27
点赞
民事相关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
106973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期限内,如果案件执行不了,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的第一条规定: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020-06-11 17:48:31
点赞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描述问题
接入律师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哪些刑事案件
刑事辩护
3194
我有一起案件民事诉讼,原告在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让他们转到我a县人民法院受理
这个要看是什么案由,不是所有的案子都适用被告所在地的,除了被告所在地还有一类案子原告所在地也有管辖权。如果对方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的话,那么你提管辖权异议是没用的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而提起诉讼,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劳动争议诉讼
申诉人应当向哪一级法院提起刑事申诉?
刑事申诉
去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要什么,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什么。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对财产及子女抚养权等均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在民政局签一份离婚协议,就搞定了,不用上到法院)。 如果只是单方面同意离婚,另一方不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什么办理刑事案件
2245
什么叫申请强制执行?含意是向人民法院再提起诉讼?
去法院起诉需要的起诉条件: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事件发生地管辖的人民法院吗?
你看下你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都要受理吗?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吗?。
关于强制执行工资的解答,例如: 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如果需要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需要先划拨至法院执行款专户中,然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提取现金,也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全部9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怎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供被告的消息,提供证据,起诉状
全部9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1分钟前
李翠英律师
近期帮助 83453 人
法院失信已结案,能不能申请人行征信记录移除
1分钟前
李翠英律师
近期帮助 83453 人
就是别人把手机放到我的抽屉里我不知道,他也没跟我说,上课后拿资料手机掉出来坏了,我要负责吗
9分钟前
李丽律师
近期帮助 45 人
在基本农田修30平猪圈违建吗
13分钟前
杨永律师
近期帮助 25806 人
你好,如果诉讼金额过高,法官支持少部分金额,是不是只收支持的诉讼金额做诉讼费,预交多出诉讼费能退回?
14分钟前
杨永律师
近期帮助 25806 人
农村土地权属争议的土地纠纷
17分钟前
党东月律师
近期帮助 1624 人
女方是大学生而男方有家,期间女方向男方索要啦钱财构成犯罪吗
20分钟前
张孔跃律师
近期帮助 26450 人
你好,老师,我在网上借款,审核通过了,银行卡卡号错了,显示提现错误,借款账单出来了,我需要还款吗
28分钟前
张孔跃律师
近期帮助 26450 人
外来人员进入厂内咨询工作,路上石膏突然倒塌造成脚踝粉碎性骨折,厂方应负责任赔偿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