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时,双方应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书面依据,那公司没有给劳动合同给员工合法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员工没有合同是不合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你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如果是员工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像员工进行赔偿,而且,公司还应该改书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一)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交社保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没有缴社保、加班工资、年休假
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没有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工资、未放年休假的,可在劳动仲裁时一并主张。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没有给劳动合同给员工合法吗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