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和睦的夫妻在离婚时可能引发严重的纠纷问题,有些离婚夫妻甚至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闹上法庭,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大致相同,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离婚纠纷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3、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5、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综上所述,离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一般包括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宣布判决。离婚案件一般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按照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欢迎到找法网寻求免费在线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