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货币罪主体的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伪造货币罪主体。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的区别是客观行为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变造货币罪的犯罪主体为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对于变造货币罪的主体并没有特殊规定,一般年满16周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除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之外,已满16周岁的人进行变造货币犯罪活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且只有是此类自然人明知某物品是货币,但依旧采取剪贴、挖补等的方式,增大了货币的面值或增多币量,才有可能会构成变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的区别: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罪表现为仿真造假,变造货币罪则是在真币上做手脚;
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伪造货币罪不要求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变造货币罪则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找法网提醒您,刑法对变造货币罪的定罪标准:
1.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