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1-04-16 22: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民法典》中,借款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借款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借款人有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由此可见,债权债务关系是和借款行为相同的,都要明确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那么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什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借款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二、什么是债务人

  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三、债务人法定义务是什么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什么的法律知识,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条件首先应该了解借款人有没有承担债务风险的能力,然后签订借款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法律对借款行为具有约束力。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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