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物权法将物权分为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如果在借贷关系中有担保人的,那么个人贷款担保方式是什么呢?哪些人不能作为贷款担保人?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个人住房贷款一般采用抵押、质押、保证和抵押(质押)加保证四种担保方式。
抵押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的财产作为抵押而向借款发放贷款的方式。
下列物品可以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的物;
(二)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三)贷款银行认可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
质押贷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权利凭证交由贷款银行占有,贷款银行以该权利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下列有价证券可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质押物:凭证式国库券、国家重点建筑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存单等有价证券。
保证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提供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或个人作为保证人而向其发放贷款的方式。法人和个人均可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发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是个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能力,并且在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担保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一)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二)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三)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
(四)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
(五)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
(六)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
(七)抵押物他项权证书;
(八)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贷款买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开发人员)在该镇永久居住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一个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信贷,贷款服务能力;
(四)订立合约或协议,以购买房屋;
(五)没有住房补贴的购房人的购房价格不低于30%的购房者首付;住房补贴的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付款;
(六)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补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个人贷款担保方式的法律知识。综上,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包括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只有书面担保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