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时间是2005年5月到2006年5月。因此拒不交房,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4-16 12:48:11
问题描述:
我有一家商店要出租。
合同于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签署。后来,合同左上角写着两年内不得增加租金。自那以后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今年2月,我告诉租客,门面已经准备好出售。他问是否继续租房。我说你应该和买这家店的人谈谈。如果你不能,你应该在3月25日前退房。当时他没有反对。然后我找到了买家并签署了相关合同。我上个月25日去取房子,但他拿了当年的合同。(合同左上角写有“2年内不加租”字样,并填有2008年至2010年的字样,字迹明显)因此,如果本人拒绝交付房屋,导致本人违约,将赔偿本人1万元购房
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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