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夫妻之间是互相拥有继承权的,而且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一旦夫妻一方死亡的,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开始继承。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夫妻财产继承顺序在哪里规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夫妻之间进行财产继承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的。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死者的婚姻证明;
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民法典》之继承编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项。
(一)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自然人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是我国宪法和民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该原则既是继承法立法的目的和任务,也是继承法首要的基本原则。
(二)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
这是社会主义平等观念在继承法中的反映,也是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在继承法中的体现。
(三)养老育幼、互济互助的原则
养老育幼、互济互助是社会主义家庭职能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传统道德优良传统在当代社会的反映。以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程度而言,尚需家庭发挥其重要的扶养保障作用。
(四)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
互谅互让、和睦团结是社会主义家庭关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在处理继承法律关系时,促进和鼓励当事人之间的互谅互让、和睦团结,既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利于节约相应的纠纷解决成本,同时还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下继承关系非唯金钱论的制度优越性。
(五)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权利义务相一致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民法典》之继承编中同样有所体现,即在确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及继承份额时,贯彻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夫妻之间进行财产继承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夫妻财产继承顺序在哪里规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