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产价值在一般家庭财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许多家庭纠纷都源于房产问题,尤其是在父母离世后,有些子女在父母遗留的房产分配上纠缠不清,甚至全不顾亲情,闹到吵架、殴打直至不相往来,那么,按民法典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有些什么规定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没立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孙子女是可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的,具体的方法有转继承、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应当遵照法律的规定,分配父母的遗产应当团结和睦,互谅互让,不得损害其他继承人的权益。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按民法典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有些什么规定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