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纠纷中,若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受理起诉后,会向当事人送达传票,通知开庭时间,那么,起诉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因此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被告不接传票的,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邀请居委会、村委会代表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说明情况以后在送达回证上写明拒收的原因和日期,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字后可以把传票留在被告住所就视为送达。法院还可以公告,公告60日视为送达。被告无故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一)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二)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四)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一)缺席审判
如上面所讲的,缺席判决就是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作出的判决,也就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那么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1、如果你是原告
《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即你申请撤诉,但是法院法院不准,并且给你发传票要你出庭,你不出庭的,就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你是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被起诉到法院,收到了传票,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即使你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决。
(二)撤诉处理
这里所讲的撤诉,是针对原告而言。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也就是说你因为某件事情向法院起诉,法院发传票给你让你出庭,但是你既没有正当理由,又拒绝出庭,则法院就可以按撤诉处理。
(三)拘传到庭
拘传是法院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强制把被告带到法庭开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因此,拘传的对象只能是被告,而且要在合法传唤两次之后,才可以依法拘传。
并且是在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情况下,才可以依法拘传。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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