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登记机关是派出所。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农村户口的管理部门是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迁移户口,不是户主的话,可以代位迁移。
户口登记机关是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迁移户口,不是户主的话,可以代位迁移。具体的手续和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
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当事人再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孩子自己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一个户口。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