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为作出执行决定、陈述和申辩等。
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如下: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2.陈述和申辩 ;
3.制作执行决定书 ;
4.送达 ;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6.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
1.从执行主体看,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为人民法院;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是行政机关。这与民事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不同。
2.从执行依据看,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是行政处理决定,即使在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其执行依据也是行政处理决定。而民事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等法律文书。
3.从执行对象看,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比较广泛,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和人身。而民事强制的对象仅限于物。
4.从执行结果看,行政强制执行不存在执行和解,只能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民事强制执行则可以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