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更新时间:2019-10-08 15: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实施的一种处置行为,实施的相关人员是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执行,很多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还欠缺了解。那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哪些程序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一是内部审批程序:实施前应当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是两人执法程序: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便于相互监督,降低和防止执法侵权情况,同时防止当事人诬告、陷害、贿赂执法人员;

  三是表明身份程序: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示其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身份,防止假冒、诈骗,提升行政执法形象;

  四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程序: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五是制作现场笔录的程序。

  二、行政强制的设定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的设定:

  (一)设定权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2、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4、“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如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5、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二)设定程序及评价

  1、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及采纳意见的情况。

  2、评价

  (1)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2)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行政强制的实施种类有哪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哪些程序”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程序主要有五个:即内部审批程序、两人执法程序、表明身份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的程序以及制作现场笔录的程序。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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