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赔偿,住房合同上约定了如有房屋质量纠纷要先进行仲裁,不能到法院进行起诉?
更新时间:2019-09-11 14:01:11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在我市买了一套期房,三楼,2009年开发商竣工交房,同年8月我进行了装修,12月装修完毕,为晾装修气味一直未居住,2010年8月,看房子时发现房屋餐厅及厨房多处漏水,将我装修的门框已泡烂,房屋墙面也多处浸泡,我立即找了开发商,开发商以是四楼住户责任,不是
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赔偿,而四楼住户不承认是自己责任也拒绝赔偿,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办?另外,住房合同上约定了如有
房屋质量纠纷要先进行
仲裁,是不是我只能仲裁,不能到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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