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明文规定:第6.6条本工程来用定额计价方式,以XX自治区现行工程定额,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6-30 15:07:17
问题描述:
招标文件明文规定:第6.6条本工程来用定额计价方式,以XX自治区现行工程定额,XX壮族自治区造价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发布的现行造价管理文件计价。并指定按2013年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材料价格按2018年6月份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
执行。现6个单位投标,只有2个单位按定额计价投标,另4个单位按简易综合单位计价投标,现业主方要求重新
招标公告,改为清单式重新投标。请问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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