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企业的产品进入市场的敲门砖,一家企业若是没有商标就不能算得上是大企业,其产品也不能算得上是品牌。那么,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怎样的?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商标侵权的行政投诉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从立法层面上,《民法通则》、《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均设计了特殊的制度,以保护未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
1、诚实信用原则的概括性保护。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诚实信 用”原则,这一原则在《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均有体现。例如,《商标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 诚实信用原则”。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所以,抢注、使用 他人未注册商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可以依据前述法律依据获得概 括性保护。
2、根据知名程度的分级保护。同时,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三十 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等,重点在注册环节,依序根据商标知名度不同给予了不同限度的保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对未 注册商标的补充保护,则重点在使用环节,通过第五条第二款的有关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规定来承担。如知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就会收到法律的保护。
3、著作权保护。此外,对于那些具有较高显著性的图形未注册商标,符 合美术作品保护条件的,还可以获得我国《著作权》上的版权保护。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者检举。工商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接受投诉人投诉。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发现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等。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递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其有效的权利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立案处理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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