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没有和房东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只在我们写转让的合同上写了退还给我的字据,有法律支持吗?
更新时间:2019-09-22 17:05:07
问题描述:
整个情况是这样的:一年前,我由前一个老板将宾馆转下来,房东要求加一万房屋押金,由于我没有钱就一直没有交,因此没有和房东签订新的
租赁合同,今年7月分,我又将宾馆转让,新的老板和房东签了新的
合同,但因新的老板不想经营及我答应给他办的证件一个月也没办好,他强行将宾馆退还给我,但这没有征得房东的意见,只在我们写转让的合同上写了退还给我的字据,因此现在房东说那个新老板违约: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将宾馆转让,把房子收回,抻金没收。请问这合理,有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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