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现今的公司任职选择中,总经理只是一个组织内的职位名称而已。总经理的权力有多大,要参考其雇佣合约条款及工作范围。在有些有限公司中,也有执行董事这个职位。那么,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人吗?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人
公司法:
1、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总经理的工作权限
1、有权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对上报董事会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有审批权。
3、有对公司年度总的质量、生产、经营、方针目标的审批权。
4、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置,并对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审批权。
5、有权批准建立、改进公司经营管理体系。
6、有权向董事会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有权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任免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
8、有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审批权。
9、有对公司职能部门各种费用支出和各分厂/分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权。
10、有对公司重大技术改造和项目投资的建议权。
三、执行董事的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人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