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明合同期限一年,是否要付合同里写的违约金?那么是否还要承担违约金呢?
更新时间:2022-05-16 12:21:28
问题描述:
亲爱的律师,你好。我是2004年的应届毕业生。我在3月中旬与一家公司签约,
合同期限为一年,包括三个月的试用期。生效日期:(此时此处未填写,为空)将于2005年7月结束!现在才6月。据估计,由于个人原因,我不能在这家公司工作。如果我现在提出终止合同,我需要支付合同中规定的
违约金吗?如果我等到试用期(7月)不能直接去,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