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于2017年9月终止我的个体户核定征收方式(我原核定3万以下免税户,我去税务大厅注销税务登记时,请问国税局擅自终止核定征收方式的做法对吗?
更新时间:2019-06-11 20:00:43
问题描述:
因我没有收到国税通知(国税登记手机号有误),国税于2017年9月终止我的个体户核定征收方式(我原核定3万以下免税户,没有通知我,因此产生应申报信息,又没通知我,因此又产生应申报而末申报信息,国税局把我转为非正常户。我去
税务大厅
注销税务登记时,才发现我被转非了。国税的理由:找不到我,通知不到我。请问国税局擅自终止核定征收方式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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