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厂里给我补欠缴应参保到实际参保这一时段的社会保险费,我这种情况如果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否准予立案?
更新时间:2022-03-13 13:26:28
问题描述:
康律师:你好!我今年64岁。1996年,我加入了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家台资企业。直到现在我还在这家公司工作。公司在2000年10月才为我参加了
社会保险。2003年3月,该公司宣布将因火灾停止生产,并要求所有人离开工厂去找工作。和其他人一样,我退还了社保,出去找工作。那个月我被留在了工厂,我又回到了工厂工作。公司直到2006年4月才给我投保。在这段时间里,我只是空了三年。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投保了10年零6个月,即入职期:1996年至今,未投保期:1996年6月至2000年10月,投保期:2000年11月至2003年2月,未投保期:2003年3月至2006年3月,保险期:2006年4月至2016年9月,目前,公司因我年迈而要解雇我,但是我的社会保险已经15年没有支付了,所以我不能享受基本的社会养老待遇,这让我很无助。我想通过
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工厂从我应该参加保险的时间到我实际参加保险的时间补交社会保险费,以实现15年的保险金支付。请问:如果我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批准立案吗?请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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