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那么,辞职能领失业保险金吗?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主动辞职一般不能领失业保险金
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把下列情形归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终止劳动合同的(如合同到期而终止,或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其他情况。
三、失业保险的概念
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五大项目中的一个。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实行基金制,在基金来源上采取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的方式。
主动辞职一般不能领失业保险金,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如果自己主动辞职并想要领失业金的,可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你也就可以领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