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按商家要求已经交付给他们百分之六十的装修款。装修过程中商家不按照合同办事,还是算商家违约?
更新时间:2022-08-13 15:16:35
问题描述:
与装修公司签订了总价5.9万元的基本装修
合同,施工前已按商户要求交付60%的装修款。装修过程中,企业未按合同约定行事,水电材料从进场到施工结束未经业主签字认可。当我去看它的时候,电线已经围在墙上了。另外,在装修项目中,实际的装修产品与店内的宣传布局完全不一致。后续的瓷砖也很乱。我每天都去他们的公司,耽搁了将近一个月,最后才帮我翻墙。在瓷砖翻新期间,我被迫签订了一份延期合同(延期一个月)。这也违反了原合同中的规定,即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商户应负责延迟损失。瓷砖项目刚完工,我就被要求按照合同向他们支付2.3万多元的二期工程款,。由于上次装修的问题太多,我不愿意先支付35%的第二期付款。他们被告知在记账之前先进行施工,但他们不想这样做。现在我找到了自己的工人来安装它。他们昨天来到这所房子并去了警察局。我想知道,如果对方起诉我,是我违约还是商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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