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上签订的日期为2018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但是我和房东协商过了住房日期改为了半年。还是有效的吗?
更新时间:2022-05-21 10:59:01
问题描述:
租赁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但是,由于日期错误,手动更改为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12月5日。作为乙方的承租人,我公司已加盖公章,但我与房东协商,将入住日期改为半年。人工修改后
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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