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单位是对于在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的统称。如果行政单位购入了固定资产,在进行计算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其下文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怎么核算以及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注意问题等的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价值,登记入账: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记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估计价值记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的;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5)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的。
4、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
6、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固定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核算是行政单位日常会计实务处理中经常发生的业务之一,目前,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时有几个问题容易混淆,应该加以明确。
1、明确“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范围
2、应明确核算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不同
3、应明确实际支付与分期付款或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处理方法的不同。
(1)房屋和建筑物;
(2)办公设备;
(3)专用设备;
(4)交通工具;
(5)文物和陈列品;
(6)图书;
(7)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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