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对我国境内用各种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投资额征收的一种税。收税的目的是为了控制投资规模、相应国家发展政策。那么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什么?有什么特点?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分享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特点。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对我国境内用各种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投资额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目的,在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改善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我国境内用各种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实行差别税率,税率分为0%、5 %、15%、30%四档。投资方向调节税由纳税人按固定资产计划投资额预缴,项目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清算,多退少补。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正式开征后,原对自筹基建投资征收的建筑税即停止征收。
1、运用零税率制;
2、实行多部门控管的方法;
3、采用预征清缴的征收方法;
4、计税依据与一般税种不同;
5、税源无固定性。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税范围亦称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课税范围”。凡在我国境内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资金,均属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税范围。
各种资金包括:国家预算资金、国内外贷款、借款、赠款、各种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座新改造投资,商品房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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