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3月4月分别与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原公司法人章(公司于2013年变更法人)还是属于借给这个原法人个人。
更新时间:2019-08-05 12:33:56
问题描述:
我在2014年3月4月分别与某公司签订
借款合同,借给其50万 40万,该公司出具的收据是加盖公司公章、原公司法人章(公司于2013年变更法人),
合同也是原法人章。把款汇入这个盖法人章的个人卡,并且有这个原法人卡汇给我的
利息记录。请问,我的这些借出款是属于借给公司,还是属于借给这个原法人个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