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选拔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09-03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公务员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公务员是有诸多好处的,可以享受到国家的福利待遇,当然也是要履行相应的义务的。那么,公务员的选拔条件是什么呢?公务员的体检要求如何?公务员的调任程序如何?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务员的选拔条件

  一、公务员的选拔条件是什么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一)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3)心率每分钟50- 60次或100-110次;(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 、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 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五)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六)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三、公务员的调任程序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务员的选拔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务员的选拔条件是比较严格的,对国籍、年龄、身体素质都有一定的要求。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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