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有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务、信用创造和调节经济等职能,并通过这些职能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关于银行盈利的渠道包括哪些呢,可能有些人还不是很清楚,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银行的盈利渠道
银行的盈利渠道分别是贷款、银行类保险、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金融机具的销售、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对冲业务、票据业务等。中国的大部分银行目前的盈利比例为:贷款30%,银行类保险10%、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10%、金融机具的销售5%、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30%、对冲业务5%、票据业务 10%等;国外银行目前的盈利比例为:贷款15%,银行类保险15%、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15%、金融机具的销售10%、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 35%、对冲业务5%、票据业务5%等。
二、银行作用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它的存在方便了社会资金的筹措与融通,它是金融机构里面非常重要的一员。
我们可以看出银行的业务,一方面,它以吸收存款的方式,把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和小额货币节余集中起来,然后以贷款的形式借给需要补充货币的人去使用;在这里,银行充当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另一方面,银行为商品生产者和商人办理货币的收付、结算等业务,它又充当支付中介。总之,银行起信用中介作用。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包括: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
三、储户怎样降低银行破产带来的风险
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限额保险赔付金额究竟是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内,还是只赔付本金,目前尚无明确信息。
在我国,国家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这也是老百姓对银行有天然信任感的原因所在。但这并不代表金融机构就不存在经营危机,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海南发展银行因严重支付能力不足而关闭,境内居民在该银行的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最后由人民银行指定工商银行保证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通行的一个做法是,只对自然人存款承担赔付责任,企业存款不在赔付范畴之内。并且,随保对象是储户的各类存款,但不包括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