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房主签了一年的租房协议,但房东以结婚为由提前要回房子,还能要的回来吗?
更新时间:2021-12-01 18:11:48
问题描述:
与一位房主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协议,但房东以
结婚为由希望提前回到房子里。经协商,房东按照
合同约定赔偿租金两个月(本应赔偿三个月)。剩余期间的租金已退还。费用结清后,房东要求给她写一份书面的费用结清收据。一周后,我发现由于疏忽,我忘了让她退还押金。我还能把它拿回来吗?(以前是公司处理的,房东收到钱的时候知道有押金要退,我不知道费用是多少,因为退房的时候费用比较复杂,所以我自己处理,一时疏忽,没有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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