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的界定有点模糊,分包合同是由建设单位与消防、有没有责任,应该怎么避免
更新时间:2022-04-06 06:42:42
问题描述:
我对业主指定的
分包单位的定义有点模糊。在子项中,有一个消防、人防和电梯属于施工单位。在与我方签订的总承包
合同中,双方同意由施工单位指定分包。分包合同由建设单位与消防、人防、电梯等单位直接签订。这是非法转包吗?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总承包商,我们是否有任何责任,以及如何避免?请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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