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解除问题
更新时间:2022-05-21 11:34:29
问题描述:
案例摘要:2015年10月20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5年,年租金20万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次性付款。然而,双方对终止条件和
违约责任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由于管理不善,乙方于2017年8月通过电话通知甲方不再租赁该房屋,并要求终止租赁
合同,但甲方不同意。甲方于2017年11月起诉乙方,要求1。继续履行合同2。付30万元的房租。乙方在提交回复时,要求解除合同,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未提出反诉。一审法院决定支持原告的所有主张,理由是双方达成协议,不能终止合同。此后,乙方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乙方现在该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为什么不适用《合同法》第110条?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