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鉴定上等级可以获得以下赔偿: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工伤没鉴定上等级也还算工伤,只是伤情较轻,治疗费用还是可以赔偿的。
工伤鉴定没有级别,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关于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如下:
1.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如果因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或者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和工伤后经医院同意的必要的休息期间,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休息期间,单位应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
因此,按照上面的规定,员工不能鉴定伤残级别的,单位还应该负担按时发薪、发福利等,要是被毫无理由地辞退了,建议还是可以及时用劳动纠纷解决办法处理。
其实,对于对工伤伤残等级结果不服,比如达不到等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对市级的伤残结果不服的,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鉴定不上工伤等级还算工伤。鉴定工伤是对受伤程度的一个鉴定,一般分为一至十级,如果没有等级,说明受伤不重,但是还是工伤,还可以享受因工伤引起的看病费用可以走工伤基金。
找法网提醒大家,没有鉴定上级别的工伤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
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鉴定等级不服的话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一旦超过上述规定的时间未申请再次鉴定,就不能再以不服评残结果提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