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制度

更新时间:2018-08-10 15: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最近,有不少朋友在咨询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制度是什么?相关的申请裁决程序是怎么样的。由于土地的特殊性质,不同的土地使用类型有着不同的征地补偿标准。其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的争议纠纷。因此,征地补偿争议裁决机制对于解决问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下面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 申请裁决的范围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二、 申请裁决程序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

  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

  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三、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四、 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五、申请裁决的注意事项

  1、对进入裁决程序的案件不再接受信访请求

  信访一直是农民争取解决征地补偿争议的主要途径,许多征地补偿争议都通过信访渠道反馈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但是,由于信访部门没有处理和裁决权利,很多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根本解决。不断的上访延误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结果造成信访一轮在回到诉讼时,却没有了法律救济途径。农民无奈再次走向漫长的信访之路,有的群体性上访甚至长达20余年还未解决。

  2005年国土部向各省国土主管机关提出要求:今后凡是信访人通过来信、来访反映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引导其申请裁决。对于已经受理并在办理中的裁决案件,信访人就同一事项提出信访请求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书面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

  2、补偿标准争议不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围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虽是解决征地纠纷的主要途径之一,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补偿标准争议没有行政决定权和司法判决权,标准争议裁决作为一项具有土地补偿争议自身特点的纠纷解决机制,不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只有通过裁决前置程序后才可以进入行政审查、司法审查程序。

  由此可以看出,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按照步骤提交申请。申请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符合申请资格才能请求裁决。注意事项也需要参考以上标准。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我对劳动仲裁裁决书,经济补偿争议不服
您好!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不是一裁终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
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处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河南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裁决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地补偿争议咨询
这样的问题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劳动争议裁决
不知道,有没有疏通关系谁知道?
关于向省里申请征地安置补偿裁决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开设私人护理店需要哪些证件?
一般开店需要办理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登记制度,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
股东未实际出资享有股东资格吗
股东未实际出资若是被记载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就可以取得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如实出资是股东的义务。
民法典公司转让时债权债务应该怎样处理
公司转让债务的处理方式:首先,公司应当征得债权人同意。然后,与受让人就全部或者部分转移债务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最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转移债务所有权
我想问一下如何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为:1、首先到国税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填写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办理注销相关事宜,结算所有的罚款和税款,交由税务专管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