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伤残等级鉴定的程序有,用人单位申请劳动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核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专家组作出鉴定意见。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行为的性质。
农民工伤残等级鉴定有以下程序: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农民工工伤认定的性质包括: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找法网提醒,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员工在上下班的途中自己摔倒受伤是否算工伤,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是负主要责任的,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也满足了,所以是能够构成工伤的,最后一种情形,行人被助力车、行人撞到的能否认定工伤呢,助力车由于不是机动车,所以跟行人的性质基本是一样的,就看谁的责任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