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风险最高的有抵押车来源风险、遭遇事故时的风险和不拥有所有权风险这三种。抵押车的所有权属于抵押人,将车辆抵押之后,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抵押人对抵押车仍然享有所有权。
抵押车的风险最高的如下:
1.抵押车来源
找法网提醒您,很多抵押车交易平台都不能保证抵押车的来源是否正规,若是抵押车的来源不正规或是盗抢车辆。那么后期将会遇到非常大的麻烦,不仅车辆会被没收,可能还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2.事故
虽然抵押车可以正常的年检以及购买保险,但是购买者始终不具有汽车的所有权,只拥有汽车的使用权,因此一旦发生事故等,也将会是非常麻烦的。
3.不拥有所有权
不拥有所有权在本质上不能说明这个车是你的,本质上属于车主,因此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就算后期被盗或是遇见其他的情况,很可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也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抵押车的所有权仍属于抵押人。车辆抵押是将名下车辆作为抵押物给抵押给银行、个人或其他机构组织,以获取一定贷款资金的信用活动行为,抵押人逾期不还款、不履行约定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等,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属于根本违约。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应认定为根本违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