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为未查清事实让员工名誉受损还,不给任何赔偿。请问公司能以这理由开除员工,并不给赔偿吗?
更新时间:2022-10-22 14:47:43
问题描述:
该企业解雇了该员工,因为该员工因未查明事实而名誉受损。最后,该员工澄清说,这并非该员工所做的坏事。最后,企业表示,该员工参与了讨论直属领导的私生活。该员工因对领导不忠,公司不能接受解雇,并拒绝发出书面解雇通知,不给予任何赔偿。该员工于2018年5月29日至6月1日出差,6月3日至6月1日请假。该公司表示,工资应在5月28日之前结算。公司是否可以因此解雇员工而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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