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转让抵押权也转移。抵押权属于从权利,依附主债权而存在,主债权转让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权转让后保证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但通知了保证人之后才发生效力。
主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移。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债权转让后保证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
但是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保证人,如果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如果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则需要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