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继承人到居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然后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证。需要的材料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遗嘱继承房产的过户手续如下:
1.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资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5.发放产权证书。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其中遗嘱继承公证书往往是被人们所忽略的,仅凭遗嘱公证肯定不能直接办理过户。这是因为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费用包括: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找法网提醒大家,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