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集资款的退赔是,成立专案组,发布工作,对集资群众进行登记,掌握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债权清收,对涉案资产公开拍卖,返还集资款,实施清退。
非法集资款的退赔一般有以下流程:
1.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
2.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
3.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
4.专案组对涉案的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
5.专案组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并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非法集资的手段包括: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找法网提醒您,我国刑法没有非法集资罪的,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按集资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量刑标准如下:
1.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