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有两个月的实习期,然后实习期快完的时候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是19年1
更新时间:2022-06-05 09:19:27
问题描述:
在我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之前,我有一个为期两个月的实习期,实习结束后签订了劳动
合同。签署日期为19年1月1日。我于2018年12月20日辞职。我有一个月零二十天没有发工资。我问领导。他们说,合同中写的辞职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和500元的定金。500元定金在三个月内付清。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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