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担保人是否有条件限制

更新时间:2019-07-11 10: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担保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物权而设定的物权法制度,在物权法中予以规定。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应当具有可靠性,那么做担保人是否有条件限制?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做担保人是否有条件限制

  一、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2、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3、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二、担保物权主要内容

  担保物权除具有物权一切法律特征外,主要是:

  1、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2、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3、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债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包括所有人)的干涉,并享有追及权,担保物落在他人手中,债权人可以追随主张其权利。同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实行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做担保人是否有条件限制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综上所述,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做担保人应当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条子没有写时间限制,担保人可是一辈子
担保期间自主债权期限届满后6个月
担保人责任有期限吗?
需要看担保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限,如果约定了具体期间按担保期间计算,如果约定不明按2年计算,如果未约定期限,按6个月计算。不过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过期还要看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担保人有没有时间限制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担保责任有期限的!
担保人,有期限规定吗?
法律对担保期限的规定如下: 1、担保期限是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不中止、中断、延长; 2、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
给别人担保有没有时间限制
按照合同履行解决
辞职后发现原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
小孩玩香肠派对的钱被扣了可以追回来吗?
你好,这个是诈骗案件,可以报警维权
我已经离职半年了,能不能要求赔偿?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没有签合同,如果他不给我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