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是一家电子厂,现在,公司的制度是这样的。每天没有规定数量以及要完成的任务!基本工资低于最低生活保障金!而在薪金发放的时候,以评分的方式进行,就是拿每个员工靠感觉来评定个人的成绩,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是否违反我们的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