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证据不充分的,不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那么人民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诉讼离婚上法庭要准备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做以下准备:
第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院的传票等证件;
第二,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诉讼;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参加诉讼;
第四,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开庭前主要准备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及应对开放审理中可能遇到的其他问题。
原告的诉讼请求要得到法院的支持,就要收集准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需要证据证明存在赌博、吸毒、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等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等。总之,要围绕着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除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外,还包括夫妻财产分割的证据、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等。至于其他庭审上应注意或者说应准备的问题,则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法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
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诉讼离婚上法庭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院的传票等证件,然后按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诉讼。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诉讼离婚上法庭要准备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