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一方拖着不离婚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经审理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并经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定情形包括家暴的,遗弃的,赌博的,虐待的等。
婚姻中一方拖着不离婚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为: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后,经上诉期,未上诉的,即为生效。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诉讼不是一定开庭当场判决的。具体是否当庭判决,由人民法院确认。找法网提醒您,若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