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对构成何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防卫过当的量刑标准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的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它无法定下任何罪名。但是防卫过当的量刑标准是,防卫过当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有:
1.防卫过当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防卫过当,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而正当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找法网提醒您,防卫过当需要具备的条件:
1.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防卫过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仅仅是不符合第五个条件,防卫过当应具有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即正当防卫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这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可能成立防卫过当,而是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挑拨防卫、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防卫第三者等。这些防卫没有正当防卫的主客观基础,其本身是非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的罪名定罪处刑。
2.对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3.本人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